岢岚三中2013--2014年中考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县教育局关于《2013-2014学年度教学成绩单项考核责任制》精神,切实加强我校教学管理,调动初三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新课程改革的深入发展,提高我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使初三每个班级和教师在教学这一中心环节上团结协作,攻坚有目标、赶超有方向,特制定本责任制。
一:考核对象:各班级,教师(语文、数学、英语、文综、理综)
二:考核项目:参考率、达线数
三:考核依据:2014年中考成绩
四:计分办法计分办法
(一)、参考率得分:得分=实际参考人数/学年初学生数×50
(二)、教学成绩得分
1、对于下达忻一中指标任务的班级,任课教师只考核单科完成忻一中指标数;对于未下达忻一中指标任务的班级,任课教师只考核单科完成普通高中指标数。
2、得分:完成学校下达的指标数记50分,超完指标每有一个加记2分;末完成责任指标,每少一个扣2分。
五:奖惩办法
1、对科任教师考核:
依据本责任制计分办法,对各科任教师进行考核记分,并以100%的权重记入《教职工岗位责任制》中(代多班课程教师的考核取平均值记分),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模、职称晋升的主要参考依据。对积分排队后两名教师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并记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2、特别贡献奖:
(1)对学校下达忻一中指标任务的班级(指标见附表),完成指标任务的班级,学校奖励班集体奖金1500元/名,每超完成一个加奖班集体3000元。末下达忻一中指标任务的班级,每考取一名忻一中奖励集体奖金5000元。奖金分配:班主任15%,科任教师85%,科任教师按七股平均分享奖金。
(2)对没有下达忻一中指标任务且超额完成学校下达“中考前450名”任务的班级(指标见附表),每超完成一名加奖200元/名。奖金分配:班主任15%,科任教师85%,按七股平均分享奖金。
(3)对完不成任务且情况严重的班级,学校要深入的分析原因,追究责任,对思想麻痹,认识不高,出力不够,“拉腿”严重的科任教师,学校视其为不称职教师。
说明:本责任制的解释权只限于校委会。
校长: 班主任( ):
任课教师:
岢岚三中
二0一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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