岢岚三中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依据岢教法(2009)50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经校委会讨论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一、 校级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校级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教育局统一考核发放,学校不再另行考核。
二、 教辅后勤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个人绩效工资=1200—公摊管理人员人均津贴—300
公摊管理人员人均津贴=31。5*1500/参与考核教师总数
三、 一线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个人绩效工资=(1200—公摊管理人员人均津贴)*全体任课教师数/全体任课教师个人岗位考核积分总和*教师个人岗位考核积分
说明:
1、
学校提取的所有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基数为初级职称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1200元。
2、
教师公摊金额包括班主任和管理人员年津贴每人1500元,共计47250元。
3、
后勤教辅人员个人绩效工资要低于一线教师最低绩效工资金额。
4、
离岗人员和借调人员不列入考核范围。
2013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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